酸度
取本品0.5g,加水25ml溶解后,依法测定(通则0631),pH 值应为2.5〜4.0。
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
取本品2.5g,加水50ml溶解后,溶液应无色(通则0901第一法);如显浑浊,与3号浊度标准(通则0902)比较,不得更浓。
铵盐
取本品0.4g,加水100ml使溶解后,取10ml依法检查(通则0808),应符合规定(0.05% )。
水分
取本品,照水分测定法(通则0832第一法1) 测定,含水分应为41.0%〜46.0% 。
碱金属与碱土金属盐
取本品l.Og ,加水150ml溶解后,煮沸,滴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,加氨试液使溶液呈明显黄色,加热水稀释至150ml。趁热滤过,取续滤液75ml蒸干,于600 °C炽灼至恒重,残留物不得过2mg ( 0.4 % ) 。
铁盐
取本品O.lg,依法检査(通则0807),与标准铁溶液1.0m 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深(0.01% )。
重金属
取本品l.Og,加水23ml溶解,加醋酸盐缓冲液(pH3.5)2ml,依法检査(通则0821第一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。